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,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批准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该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自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》(HJ130-2014)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生态环境部
2019年12月13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13日印发